close
很難置信,平時脫線的我,竟將自己置入那危險的時空。
那三十分鐘,現在想起來,仍是恍如隔世呀。

時間回到今天的早上。
我滿心歡喜的拿著早餐,從學校福利社走出來,一通電話劃破了這短暫的歡愉。

「請問是劉先生?」
對「先生」這名詞仍異常不習慣的我,回應了「是」後,對方接著說話了:
「你好,我是市政府捷運局的,我姓張(此人暫稱為A先生)。之前你提到錯誤的直立與橫向路牌,我現在到現場會勘了。可是…沒發覺有問題啊?」
『真的嗎,但你往對街看,和對街一比較,問題很明顯啊。』我有點疑惑地回對方。
「要不然,看你方不方便和我們一同勘察,找出問題啊?我和捷運公司的代表(這人就B先生囉)都到現場了。」

這是我掙扎了,這來回目的地,再加上勘察的時間,一小時就不見了。但另方面我也自覺納悶,問題明顯不過,為啥捷運局承辦人員卻找不到問題。

『好啊,但是…要現在嗎?』我再次確認,這時間選得真好,我還沒用完早餐啊。
「是啊,你那時會到現場啊?」對方反倒先入為主,替我決定了。
『喔,那方便等我二十分鐘嗎,我隨後就到。』
確定地點和時間之後,我匆匆把手上豆漿喝完,便前往目的地了。

見面之後,沒有太多的招呼,我直接就把問題點出來了。
『你們看,這和對街的路牌完全不一樣啊。這四面路牌,無論是排版、字型,以及字母間之間隔,都不利用路人第一時間判斷用路資訊啊。怎麼會沒有問題?』

接著,我把直立及橫向路牌應使用的字型、英文字母如何編排說明了一次。
A先生沒說話,倒是B先生一直用不可思議的口氣,確認我是否出國留學過。
捷運局代表眼看問題需要解決,但自己不想淌混水,於是找來了當初施作路牌的捷運工程承包商,同一個承包商,一前一後來了兩個。自此之後,討論熱烈的氣氛急轉直下,而且我自覺我的生命已不屬於我自己的了。

第一個包商(稱為C先生吧)代表前來時,我發覺那位仁兄老大不爽地冷眼旁觀我們的討論,不僅不認為自己有錯,且有意地責怪我,在包商趕工的當下找足麻煩。
第二個包商(稱為D先生)代表前來時,一直出盡解決方法,如果客倌在現場,就不難發現這球就在捷運局、捷運公司、捷運包商、交通局(路牌版面需經此單位同意)及工務局養護工程處(高雄市所有路牌,無論橫豎,都是這單位負責施作的)空中,踢來踢去的,我還因此咒罵了幾聲「該死的官僚」。

A先生眼見情勢對其有利,順勢把責任完全撇清,舉凡:
「這市政建設無法百分之百完美啊,路牌能看得懂就好啦…」
「這我們已經過合議制的驗收委員會通過啦,所以你的請求不是要照單全收的…」

我當下的反應,除了氣憤,還有深深的無奈。一來,A先生十足的鄉愿及差不多先生心態,讓我對這些鐵飯碗、受公帑所用的公僕感到不齒;二來,用路人的安危,竟交給這些視市民生命如草芥的人手上,我直覺荒謬。

於是,我一項一項的反駁A先生。
『你這是在敷衍嗎?問題明明存在,你卻不解決、急著卸責,你這行為已構成公務人員瀆職罪』
『委員會通過,不代表工程沒有瑕疵。要不然,全中山路為何只有這個路口的路牌與其它的路口不同?如果這些委員看到問題,卻放任承包商過關,這些委員,包含你在內已構成圖利罪之犯行』
我反駁的同時,我不斷的反問他我的邏輯是否有誤。

眼看一對四的賽局再進行下去,可能會有無限次的「加長賽」,且目前情勢已對A先生不利,該位仁兄總算做出十足官僚性的結論:
「這樣好了,我們再討論下去,問題一樣還是沒有解決,那包商你們先回辦公室拿出當初送審交通局資料,看有沒有問題,如果沒有問題,我就和陳情人回覆問題在交通局,不在我們身上。」
『什麼?那代表我得再次寫市長信箱陳情,浪費彼此之間的時間嗎?既然你們和交通局、養工處是平行單位,你們的協調會報得討論出對策啊,那有讓市民一再陳情,你們卻互踢皮球?』我聽了又不高興了,直接反問。

A先生除提醒我,上述單位之間是沒有協調會報之外,也有意讓這爭執到此結束了。
問題仍在,而且我生命在此時受到威脅了。

還記得C先生嗎?C先生在我和A先生爭執時,他大聲和B、D先生爭論自身沒錯。
當他要離開現場前,B先生不忘奉承:「現在市長信箱很重視市民的意見呀,高雄市就需要這種好市民提出意見…」
語氣未落,急著回辦公室的C先生撂下狠話:「就是有你這種XX人(XX是髒話)。」

他一離開,我馬上大聲控訴這傢夥的言語暴力,邊說不忘向C先生給了幾個衛生眼。
B先生和D先生原想對這言語暴力來個「否認到底」,眼見我一口咬定,急忙安撫,我只能苦笑回應。B先生不斷地打圓場,提及他多年前任職於台北市政府捷運局時,言語暴力和恐嚇從未間斷,語末還對我說:「那如果現在可以稱為言語暴力,那我的經歷可以造冊了。」

我直覺不舒服的原因,是因為B先生此句話有兩個用意:一是,你這毛頭小子,出了社會你就知道何謂人心險惡了;二是,你這不算什麼,你老子我都不喊冤了,所以得饒之處且饒人吧。

如我預期的,就在我和A先生握手之後,各自鳥獸散了。
除了對官僚極度反感外,對這種「摸頭大會」也無法認同,握完手之後呢?問題還在啊,可不要船過水無痕啊。

離開現場,我脫下外套,才發覺,我襯衫濕透了,但我當時竟未有所知覺。想起來真是噩夢一場啊。

但如果你問我,我之後還敢不敢投訴,我的答案是"Absolutely SURE",這才是人生啊,精彩可期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ruceli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